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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08/2/29 19:09:04 浏览:

  2008年2月26日至2月29日,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区域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李国人、孙志雁、韩庆升、吕寿山、张立群、徐强、李树盈、王红松、张昌贤、徐守忠、曹满庆、王有信、张参平、袁光辉、钱新中、李嘉乐、汪兴裕、杨钢、周功灿、高顺龄、张灵芝、黄幼园、邱昭开、陈忠谦、宁魏生、蓝旭高、叶时雨、胡建平、潘俊星、古丽娜孜、刘彦生、杨昭羽同志,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协调人刘强、王振廷、韩海东、陈永锋、朱安山、胡东泰、洪其林同志,其他设区的市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张维亮、何咸普、顾尧年、石海、张真寿、黄自能、王洪国、刘铭英同志,仲裁机构思想建设工作研究组成员熊世忠、林建文、章建东、孝磊、孙志侗、王晓莉、郭修江、李文骏、刘凤泉、杨林、邱杰同志和仲裁工作专业化建设研究组成员沈四宝、于健龙、陈波、高菲、黄亚英、王洪同志。部分同志因事因病请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卢云华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法制日报社公司法务部万学忠主任出席。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袁诗鸣同志主持。
  此次会议是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内容是: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研究我国仲裁事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问题。会议有两项议题:一是认真研究我国仲裁事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二是认真研究实现我国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会议期间于健龙、宋魏生、王晓莉、顾尧年、熊世忠、邱昭开、刘强、张维亮、袁光辉、古丽娜孜、王红松、刘铭英、张昌贤、王有信、黄幼园、王振廷、王洪国、林建文、李文骏、沈四宝、黄亚英同志分别就我国仲裁事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作了发言,李国人、高顺龄、陈忠谦同志分别就会议分组讨论情况进行小结。张参平、杨昭羽、洪其林、陈永锋、钱新中、朱安山、胡建平、孝磊、韩庆升、郭修江、邱杰同志就实现我国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作了发言。会议期间袁诗鸣同志通报了2007年全国仲裁发展工作情况。李国人、李树盈、徐强、李嘉东、高顺龄、陈忠谦、叶时雨、潘俊星同志和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协调人刘强同志、其他设区的市仲裁发展工作协调人张维亮同志、仲裁机构思想建设工作研究组熊世忠同志、仲裁工作专业化建设研究组高菲同志(受沈四宝同志委托)分别就2008年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了汇报。
  与会同志认为,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刻召开这次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研究我国仲裁事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与会同志从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深刻分析了我国仲裁工作解决举什么旗、走什么路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提出我国仲裁事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与会同志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充分论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服务,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所担负的历史重任和使命。与会同志认为,党的十七大精度完全符合全国仲裁工作的实际,得到了全国仲裁界的普遍拥护。我国仲裁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是仲裁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2007年,全国200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1016件,比2006年增加了172件,增长率为0.3%,标的总额为753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28亿元,增长率为3.9%。全年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共12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比率为0.2%;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76件,占受理案件数的比率0.12%。发展速度出现较大滑坡。全国八个区域(贸仲、海仲除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情况是:东北区域28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507件,增长率为33.8%;案件标的额共计75.6632亿元,增长率为64.2%,受理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增长率都居全国首位。华北区域22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6600件,增长率为-11.9%;案件标的额共计112.9865亿元,增第率为-23.1%。华东区域31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2111件,增长率为13.5%;案件标的额共计119.9521人亿元,增长率为-5.3%。东南区域32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7052件,增长率为25.2%;案件标的额共计67.3435亿元,增长率为49.3%。中南区域28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3969件,增长率为-25.7%;案件标的额共计66.3757亿元,增长率为-53.9%。华南区域18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7853件,增长率为6.6%;案件标的额共计138.7983亿元,增长率为15.2%。西南区域24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760件,增长率为-9.4%;案件标的额共计33.9237亿元,增长率为-11%。西北区域15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3043件,增长率为13.8%;案件标的额共计21.9300亿元,增长率为2.9%。形势相当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认为,目前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到关键时刻,全国仲裁工作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帮助,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正确方针,坚持仲裁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开展,坚持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会议希望,全国仲裁界的同志停止争论、共谋发展。会议认为,停止争论不是不讲是非,不是不解决问题,而是要把发展放在首位,作为第一要务。此外,解决问题也不要采取争论的方式。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仲裁界的团结。会议认为,当前我国仲裁事业还处于初始创业阶段,困难和问题都很多,更需要做好团结工作。仲裁机构要相互声援,不断加强仲裁界的团结,维护全国仲裁界的整体形象。同时要加强仲裁委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仲裁工作队伍的团结。会议号召,全国仲裁机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仲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我国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