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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片区仲裁区域合作成员第四次全体会议纪要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08/5/15 9:01:46 浏览:

  2008年5月14日-15日,东南片区仲裁区域合作成员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合肥召开。来自本片区的浙、闽、赣、皖四省的30家仲裁机构的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丽水仲裁委、衢州仲裁委因故未能派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先后由合肥仲裁委副主任李嘉乐、厦门仲裁委主任汪兴裕、绍兴仲裁委副主任周功灿主持。合肥仲裁委主任王继昊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处长应邀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2008年2月27日于北京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交流探讨推广仲裁制度的方式方法,不断促进东南片区仲裁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会议宣读了《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纪要》,传达了《卢云华同志在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和《卢云华同志在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闭幕式上的讲话》,听取了2007年东南仲裁工作情况通报,讨论了《关于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发展工作意见》。会上,30家仲裁机构的与会代表分别就各自仲裁事业发展和一年来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对策、发展工作计划发了言。
  会议认为,2007年东南片区各仲裁机构认真学习和贯彻2007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仲裁工作的发展势头总体良好。据统计,本片区32家仲裁机构全年共受理案件7052件,同比增长25.2%,涉案标的67.3亿元,同比增长49.3%,两项指标的增长速度在全国八大仲裁区域均位居第二,成绩令人鼓舞。但是,本区域仲裁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措施和力度、仲裁案件的受理数量和涉案标的上,与全国各在大片区的仲裁机构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本片区内各仲裁机构发展工作也不平衡。形势严峻,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指出,2008年本片区各仲裁机构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海口会议”对全国仲裁工作提出的要求,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继续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帮助,继续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正确方向,继续坚持我国仲裁工作的正确方针,继续坚持仲裁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开展,继续坚持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的精神,继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自身当前应做好的紧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会议要求,本片区各仲裁机构要结合贯彻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的精神,认清发展形势,针对自身在发展仲裁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学习先进仲裁机构成功的仲裁发展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和相应对策,不断推进自身和本片区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袁诗鸣处长对贯彻2008年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强调,回答了与会代表反映的共性问题,并就仲裁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会议在合肥市稻香楼宾馆召开,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主办,会议对合肥仲裁委同仁的精心组织和周到服务,表示肯定与感谢。经与会代表酝酿讨论,会议决定,2009年东南片区域仲裁工作会议在绍兴市召开,由绍兴仲裁委员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