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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仲裁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纪要

作者:南昌仲裁委  发布时间:2013/4/15 16:48:01 浏览:

  2013年4月15日,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洪大诚名誉主任,肖玉文主任,曾帆晓、涂仕华、邓辉、尹波副主任,万忠明、万晓民、田久泰、孙明才、应皓、张工、陈斌、周华安、唐锋、耿承军、廖南萍委员。会议听取了尹波副主任(秘书长)所作的《关于南昌仲裁委员会基本情况和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工作任务的报告》、《关于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拟聘仲裁员的情况说明》和《关于仲裁费用退回办法的修改说明》。会议开始前,举行了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成立仪式。市人民政府杨文斌秘书长在仪式上宣读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洪大诚名誉主任、肖玉文主任分别作了发言;陈俊卿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聘书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曾帆晓副主任主持。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工作任务的问题

  会议认为,南昌仲裁委员会成立18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指导、帮助下,经过几届仲裁委员会和全体仲裁员及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南昌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稳步发展。把握机遇,努力开拓,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快速发展,是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仲裁事业的社会主义公益性质,坚持公平公正、文明和谐的仲裁理念,从本会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力求在仲裁发展工作上有大的突破,在案件质量、理论研究和机构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成效。

  会议研究和确定了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要大力抓好仲裁发展工作,巩固和拓展南昌仲裁的范围和领域;二是要精心抓好案件办理工作,改善仲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三是要着力抓好机构建设工作,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四是要注意抓好理论研究工作,提升南昌仲裁的专业内涵;五是要抓好对外沟通联系工作,保持仲裁事业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议指出,回顾18年来的工作,成绩显著,但与全国仲裁发展形势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树立责任意识,努力开拓创新。要开阔思路,花大力气,努力闯出一条南昌仲裁快速发展的路子,不断推进南昌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聘任第五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问题

  会议审议了《第五届南昌仲裁委员会拟聘仲裁员名单(审议稿)》。会议认为,拟聘任的282名仲裁员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其结构和数量基本合理。会议原则同意秘书处提交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秘书处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和对仲裁员的个人信息作进一步复核、完善后,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决定聘任。

三、关于修改仲裁费退回制度的问题

  会议认为,本会现行的《关于退仲裁费的有关规定》于2003年1月制发。该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对接受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规范相应的退回仲裁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仲裁工作不断深入,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必要对相关规定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秘书处新提交的《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费退回办法(审议稿)》,由秘书处按照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印发执行。